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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裙里探秘(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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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对异性有幻想,是在我六岁的时候。正如大多那个年龄的小孩一样,当中没有兴奋,也没有内疚感,有的只是好奇。

我是住在徙置区的,家门外是一条约五米阔的通道,两旁和对面都是盖着跟我家一样的简陋木屋。因为屋子小,所以大家也将无法容纳的杂物堆在屋前,这样一来就不得不在家门前盖一顶檐篷,用几枝木柱撑住,上面铺一块大皮毯之类的用作挡雨和遮太阳。如此一来,门外的那条通道就由本来的五米缩减至两米。过道的人少时倒没甚么,然而遇着有热闹看之类的日子便变得很挤逼,有些人就顺理成章的在人家的檐篷下走过。

我的家有两层。下层是厨房和饭厅,厅中放了一张长木凳,只要揭开坐着的那块木板便能放东西进去。木长凳对面的墙壁泊了一张开摺的饭桌,没作用时便把它揭起放在那边。木柜靠在门口的旁边。除了这些还放着摺凳或茶几之类的,就这样所谓的大厅便没多余空间了,再放东西恐怕会一日踢到七次脚趾。

厨房在下层的尽头――其实那不是厨房,而是「用来煮东西的地方」。嗯,一台看来即使过了五十年也不会跨下的石造流理台,台下堆着木柴,烧饭时便会辟啪辟啪的响着。锅子啦瓦煲啦便放在流理台的通风孔上,油盬酱醋则在墙上钉个架子摆放。右上角有一面小小的通风窗。照现代的说法,我家是采用开放式厨房。

我刚才是不是说了右上角有一面通风窗?嗯哼,其实这个窗子大有文章。从窗子看出去并非那条冷冷湿湿的后巷,而是我家厕所的所在。流理台旁边有一道敞门通往后巷,同样用作淋浴间的厕所缩那儿。即是说,我们要淋浴或大小便时便需要走到那儿,而那面通风窗则是跟厕所相通。打开窗子一看,整个画面一览无遗。

其实想要看看厕所里面,并非只有这个方法。只要走出后巷,在厕所旁边趴下身子望进去,一样能看见若干东西。因为厕所的木门和地下之间有着两尺左右高的缝隙,要看是足够的,甚至可以伸手进去。可是问题在于,没人在里面的厕所是没甚么好看的,一定是有人在里面才会看。要是从那条该死的缝隙看进去,除非是男人小便,不然在里面坐着方便或洗澡的人就大有机会从那条缝隙看出去,如此一来就是你眼看我眼,结果是怎样也不必我多说。

所以哪,要偷看,也要有偷看的规则,首要条件是不要被当事人发现。发现了那就不是偷看,而是找死。从屋内那面窗看进去是最好的,因为能身在屋子里的都是自己人,防范心先就去了一半。而且从高处看下,往往难被人发现。不知为何,在方便或洗澡时人们总是会向下望而不是抬起头。我想大概是因为自己的双脚正在踩着地板的关系吧,所以最关心的事情都在地板。可不知黄雀在上,你看地板,我则看你。

刚才说屋子有两层,上层是我们一家人的卧室。一条从地下搭上楼上的木梯就是我们去睡觉的桥梁,攀上去便看见一张木板双人床。床倒是很大,不知从哪儿弄来的,一家三口睡下刚刚好。上梯的另一边是露台,那儿甚么盆栽也没种,只是母亲用来洗衣服和晾衣服的地方。从露台看出去就是我刚才提过的那条被缩窄了的行人通道,亦有时会看见对面那家的妇人在晾衣物。因为这儿大多的屋子都是盖成这个模样,我们的露台的正前方就是他们的露台。

这就是我成长的地方。

也是我开始作恶的地方。

如果要问我在这儿居住的时候快乐与否,那答案是铁定的不快乐。我不像有些在这儿长大的小孩,对这个地方种下了多余的所谓亲切感。我不。我讨厌这儿,也讨厌这地方的人的思想。他们笨,不知道人生有更好的选择,就算知道也不去进取。我对这种懒惰是鄙视的。虽然,本质上我都是个懒惰得不得了的人,可是我仍有浩大的目标,并非坐以待毙。

然而住在这儿的时候也遇过不少好事。只是我认为,即使我在别的地方成长,我也能遇上类似的好事,这不能成为我会爱上这地方的理由。后来这番话我曾对住在隔邻的乐慈说,当时她听了只是苦笑摇头。

乐慈是我在这儿其中一个童年玩伴,她家中除了爹妈外还有个比我们大四岁的姊姊,名叫乐凤。儿时我会玩在一起的大多是她姊妹俩。当然我有其他男孩玩伴,只是我不大有兴趣与他们来往。只要想起我的身体和他们的身体是一样构造时便甚么兴头也没有。

小孩子会玩的花款来来去去也是那几味,捉迷藏、何仔公、偷人家园子里的果子、扔石头、到偏僻的地方生火、捉蟋蟀之类的。实际上,我当时在男孩堆中算是负责话事的首领,干所有坏事的带头人都是我。最恶劣的试过偷了附近十多家居民晾出来的内裤,走到空地轰轰烈烈的烧起来。如果这种事情要是当时被发现的话,说不定我的童年会因此有了顾忌,不敢再这么乱来。可是在我的童年当中没有被挫败的经验,所以长大后日发放肆。

不过,干这些事情也没有多大的满足感。我只不过要在其他男孩面前证明我有这个胆量罢了。要不听听话话的服从我,要不便跟我作对。谁知道我还会做些甚么出来呢?

跟女孩子一起可就好玩得多了。虽然玩的花样不变态也不刺激,可是我往往能从女孩当中找到挑战的动力。挑战自己的枷锁,同时也挑战她们的枷锁。而我总能发现,自己的所作所为总会一步一步的成功,于是激发起内心的欲望,不停变本加厉。

跟乐凤和乐慈姊妹一起玩得最多的是煮饭仔。我到她们家去,姊姊乐凤会招呼我到她们的卧室,妹妹则准备一切用具。把空碗啦、空碟啦、空杯啦等等摆在地上,然后照往常一样,我当父亲,乐凤当母亲,不用说乐慈就是当小孩。

她们家比我家也大不了几多,只是能在楼上多放一张床左右的程度。所以我们也是坐在地板上玩。乐凤端着空碗扮作替乐慈喂粥,而我则一脸老成的坐在一边看报纸。多次来都是类似的光景。说闷也是很闷,不过不是能闷得死我就是了。

当然,我不能真的就这样把报纸上的每一个字都读完才走。在一边读报纸时,我也一边偷瞄她们,时而加上一两句对白。「孩儿的妈,粥还有剩么?」「孩儿的妈,喂饱乐慈后便哄她睡觉。」「孩儿的妈,以后粥可以煮多一点。我刚升职啦!」……乐凤一边笑嘻嘻一边漫应着。乐慈也不知道自己怎样才算吃饱,只是不停把嘴巴张开又合,合了又张。

后来玩得实在太多了,我练成了能够一边看报纸,一边轻松地读对白,兼而她们的一举一动也收在眼里。姊姊乐凤今年十岁,而我和乐慈同龄都是六岁,两个也未上学。不知是不是乐凤有在小学接触世面的关系,她的衣着渐渐有点改变。爱美是女孩的天性,乐凤不知怎的能求到她爹妈给她买了一条新裙子。当然不是怎么讲究的裙。说难听一点,就像把短裤开了裤浪一般的家居裙。不过也不怪相就是了。

那天乐凤就是穿着那条红色的家居裙跟我们玩。正当我看着报纸碎碎地念着即时想起的对白时,从报纸旁边瞄到乐凤盘起双脚面向我而坐,她的裙子中间开了很大的一个口,连绣在内裤上的图案也看见了。这时在她面前吃粥的乐慈不识相地转了一个坐姿,把眼前的光景给遮上。

突然如来的镜头像是把我点了穴般,心头泛起奇异的感觉。当然对于男女之间那回事我是有少许意识的,也不是未见过女孩子的内裤,以前偷来的也不知被我烧了几多条。可是内裤里有紧紧包着女孩那儿的神秘地带的光景我是从未见识过的,我突然很想探个究竟。

我打个呵欠,把报纸放下,然后用手按着乐慈的肩膀,顺势把她的身子微微板开,对她说:「乐慈,今天在学校里是怎么啦?」跟着就偷偷看进乐凤的裙子里。

乐慈被我的突然发问弄得怔呆了一会,看着我的眼神好像在说「一直没有这样的对白啊」。我也不管她是甚么反应,总之就一味用眼尾紧盯着那件物事。乐凤穿了内裤时不像我所穿的,里面没有鸡鸡撑着内裤,可是也显得有点胀卜卜,不需用手碰也知道是很柔软。

这时乐凤说:「孩儿的爹,我们的乐慈还未上小学啦。」我赶快抬头,只见乐凤的神色如常,浑不知被我偷看。

「是吗?这样啊……那么她几时上小学啊?」

「明年乐慈就是一年级啦,所以我们这年里要节省一点。」这句话我想她是从她们母亲那儿听来的。

「嗯,以后就不用煮那么多粥了。」我说,然后又看看乐凤的内裤。可能是因为乐凤在刚才微微地动过身子的关系,里面暗了很多,没先前看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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